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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和光同尘开新医馆(第1页)

作为一个网络小说骨灰级读者,哪怕是玄幻、仙侠小说,李中孚也看了不少。

来自外地的主角初入某某闻名的修仙者城镇的剧情,他看过太多太多。

反倒是某某医生带着医馆穿越、医治古人从而改变历史的剧情比较稀少。

这大概是因为医学和数学一样,不会就是真的不会吧。

所以所谓的神医文里往往全是装逼打脸,而不会涉及到具体的医治。

因为那样真的很容易露馅。

如果连五脏六腑其实只有十个确切器官,而六腑之一的三焦更像是用来装水的杯子的空洞部分都能说错,那可就贻笑大方了。

基于此原因,李中孚进入万里长城的当下,便小声笑着嘀咕:“瞧啊,我李某人有主角之资呢。”

“早晚有一天,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,我要这地再……巴拉巴拉。”

说罢,李中孚捋了捋手中写着‘但愿世上人无病’的旗子,迈步朝着闹市而去。

花了半个月时间,李中孚逛遍了万里长城的大街小巷。

他曾在芙蓉街为偶遇的有技术的小姐姐诊病。

也曾在方家巷子口的大树底下和老头儿对弈。

着名景点‘锁龙井’边,留下过他的身影。

专卖丹药的‘神丹阁’中,他花钱买过许多丹药。

脚步挪动间,李中孚对万里长城有了足够的了解。

但对于这个世界,他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,不太适应。

就好像一滴墨水滴进了清水里,非得稀释稀释,才能和光同尘。

具体表现为他总是下意识忽略自己也是修行者的事实,喜欢跟市井百姓为伍,而不是跟修行者结交。

就连吃饭下馆子,他的脚步也是朝着普罗大众爱去的馆子而去,而不是去专为修行者而开的豪华店铺。

就好像一个人初步拥有了不少财富,可过惯了一般的生活,吃饭时下意识会点外卖,吃兰州、沙县,而不是特意开车去庄园、会所。

言语、动作方面,他也没有修行者的那些习惯。

这一反差越是在修行者多的地方,越是被对比的很明显。

这要是去了那些久负盛名的圣地、仙都,那就更容易露馅了。

于是他决定在这里暂居一段时间,先适应适应,体会体会,观望观望。

做完决定的当天下午,李中孚就在靠近城主府的仙桃街上租了一个上下两层的铺子。

这个铺子并不大,两层加起来才一百平。

但用来开医馆倒也够了。

转天他就去找了装修的人,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打造药柜、铺设地板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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