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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凌在回自己的路上叹了几口气,念着该找个空档去翻翻魏玹的生平往事,想来这位瑞王殿下,必然也有些过人之处,不然不会得了江府青睐。
她向来觉得江玉枫说话不中听,今日有句却是对的。要走便走,但走之前,总该与江闳吃顿便饭。二人约了明日阖府一聚,如此薛凌也多余些时间收拾些行李。
她东西不多,却是十有八九不敢让人瞧,故而不能叫个丫鬟了事。回了房挑挑拣拣的直到正午,该带的一应收在箱子里,江府仅剩的岁月,就只剩闲暇了。
因昨夜睡得极好,午膳过后,薛凌仍未有乏意。遣薛瞑搬了张躺椅置于院中,冬日午后骄阳暖而不烈,她一个人摇摇晃晃好不自在。
壑园那个地方,是有几分期待的。虽比不得往日存善堂那般珍惜,至少和那个薛宅有的一拼。里头的人,颇得自己喜欢,以后,在京中就有个真正的落脚地了。
她能断定霍云婉在想啥,等雪娘子的娃一落地,魏塱则去日无多。皇帝一去,太子继位。喝奶的娃,还能真的上朝理事不成,自然皇权就到了太后手里。
所以她更喜欢霍云婉些,且不提霍云婉对自己的依仗更重一些。就凭事成之后的听话程度,那肯定是魏玹远不如个襁褓里的婴儿。
以至于薛凌在想,要不要拉江府一把,劝劝江府回头是岸。这些念头也算雄才伟略,所以光是想想就让人热血沸腾。她又记起了那张椅子,和跪拜的文武百官。
真好,赢家真好,可以让天下人颠黑倒白,指鹿为马。
她应该是那个赢家,而不是气急败坏喊“出千”的赌客。
她慵懒移了一下胳膊,袖里卧虎撩人。这东西贴着手臂捂了这么久,还是金属特有的凉滑,仿佛是怎么捂,都捂不热。
她倚了很久,像是回到平城外的原野,天地寂静,烟云停驻,只剩她一人在穿梭于浮沉。
直到含焉一脸哀戚过来,轻声喊:“薛姑娘。”
薛凌半抬了眸子,漫不经心道:“嗯?”
含焉仿佛是回到了未进江府那些日子,胆怯畏缩,抖着嗓子问:“他们说你要走了。”
“嗯,明儿走来着。”
“这样.....”
薛凌没解释,她早间是想好生与含焉商议。想尽可能温和周到的告诉这个蠢货,愿意走,就走。去了壑园,也绝不会有人欺负她。不愿意走,就留,在江府里,仍旧当个千金姑娘被人伺候。
总之,她会接着保她荣华富贵,保她平安喜乐,保她......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记起申屠易。
鲁伯伯曾经说过的,之所以总惦记一个人,那肯定是那人好,你一遇到事儿,就想到他了呗。
如果含焉这辈子不会再遇到事,那肯定就不会再问起申屠易了。
不过这会躺着觉得身上懒的慌,懒得说话,懒得思考,懒得关注旁人如何。所以即使知道是江玉枫指使了含焉来留人,她也懒得动气。
她说的极自然,连个委婉都没有。就明儿走了,跟江闳吃过饭后。终归都在京中,也没什么大件要搬,估计多不过一个时辰,就到了壑园。
这么简单的事,不至于还得选个黄道吉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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